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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声明 |
发布时间:2013/2/26 8:31:39 点击次数: |
河北冀雅电子有限公司3D生产线技术改造项目
环境影响评价征求公众意见的公告(第二次)
(一)建设项目基本概况
河北冀雅电子有限公司3D生产线技术改造项目拟建于河北冀雅电子有限公司1号建筑,将该楼一、三层改造1679平方米(其中净化面积1475平方米)用于技术改造,其余工艺利用现有车间进行统一调配。工程总投资3430万元,通过技术改造,年生产3D专用液晶眼镜120万对、3D光栅10万块。
(二)主要污染物产生及防治措施
1、废水污染防治措施可行性分析结论
(1)生产废水处理措施
本项目生产废水采用化学中和法处理。蚀刻后的水洗废水(酸性)、显影与脱膜工艺产生的水洗废水(碱性)以及酸雾净化装置废水经管网收集后汇集至酸碱废水贮槽,用耐酸碱泵提升至化学中和池,在池内根据废水水质情况自动投入NaOH,在强力搅拌下进行混合、反应,将pH控制在6~9,达到排放标准后排放。由于喷淋吸收HC1后部分生成Cl-,该类盐在酸雾喷淋装置中积累到一定浓度时,将影响HCl的喷淋吸收效果,因此需定期排放一定量的喷淋液,同时补充新鲜水,可确保对废气的处理效果。喷淋装置排放污水为酸碱废水,可汇集至酸碱废水贮槽一并处理。技改项目有机废水主要为液晶清洗过程中产生的含少量有机溶剂乙醇、丙酮的废水,采用生物接触氯化处理工艺进行处理,可做到达标排放。综上所述,技改项曰废水治理措施可行。
(2)生活污水处理措施
技改项目排放的废气可分为二类:①刻蚀工艺产生的酸雾,是最主要的废气,主要含氯化氢。技改项目蚀刻生产过程中盐酸雾废气采用碱液喷淋处理后通过排气筒排放。技改项目采用碱液通过旋流板塔喷淋中和技术,利用吸收塔的特殊结构,使废气中的盐酸雾与吸收液反应得到脱除,从而使废气得到有效的处理:涂光刻胶、对位压合固化、封口等工序中挥发少借有机废气。有机废气采用活性炭吸附剂进行处理后通过15m高排气筒排放,污染物非甲烷总烃排放速率及排放浓度均符合《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的二级标准。
综上所述,技改项日废气污染防治措施从技术、经济上考虑是可行的。
3、噪声防治措施可行性分析结论
技改项目主要噪声源来自空压机、真空泵、风机、水泵等辅助动力设备,经采取有效降噪措施、并经车间隔音和距离衰减后,可使厂界噪声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1类标准的要求。
4、综合利用及处置措施可行性分析结论
危险废物用密闭玻璃容器集中收集,密闭玻璃容器存放在单独危险废物贮库内,贮库设计按《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中的要求进行建设,上述同废定期送石家庄龙腾环保服务有限公司焚烧处理。空原料桶由供货厂家旧回收。生活垃圾运至生活垃圾填埋场处理。废玻璃外售综合利用。
三、环境影响
1、大气环境影响
根据预测结果可知-正常远行情况下污染物非甲烷总烃、氯化氢、SO2、PM10对周围环境影响较轻。项目无组织排放的氯化氢厂界浓度最大值符合《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I6297-1996)表2标准。根据卫生防护距离计算,技改项目完成后该公司化学品库卫生防护距离为50m。从技改项目厂址周围环境情况来看,距离项目生产区及化学品库最近的敏感点能够满足卫生防护距离的要求。
2、地下水环境影响
该项日对车间及化学品库等地面进行防渗处理,修建防渗事故池等。经采取以上措施后,污染物可能下渗的量很小,对厂区周围地下水环境影响较轻。
3、声环境影响
由厂界噪卢预测结果可知,建设项目运营后,厂界噪声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1类标准。噪声对周围环境的影响轻微。
四、环境风险
该项目具有潜在的事故风险,通过分析,建设单位在建设、生产、贮运、管理等各方面积极采取防护措施。为了防范事故和减少危害,制定了灾害事故的应急预案。当出现事故时,要采取紧急的工程应急措施,如必要,要采取社会应急措施,以控制事故和减少对环境造成的危害。
五、环境影响评价结论
该项目符合当前国家及地方的产业*策;项目选址不新占用土地,现有厂区符合石家庄市总体规划;项目所在区域环境空气质量为2类区,声环境为1类区,符合区域环境功能区规划;该项目对汉族要污染物废水、废气及固废进行了治理,所有污染物均能够达标排放,对区域环境影响较小;该项目采用的生产工艺成熟可靠,在生产过程中采取相应的节能降耗措施,符合清洁生产的要求;该项目污染物排放量较小,对周围环境影响较轻;该项目在采取相应的事故风险防范措施的情况下,该项目风险值水平与同行业比较是可以接受的。
因此,从环保角度分析,该项目可行。
六、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内容
1、环境影响报告书简本
为让公众对项目环境影响有更深入的了解,公众可在公示期间查阅本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简本,报告书简本可到新华区环保局索取。
2、公众调查
任何单位、个人可以通过来人、来电、来信等方式向建设单位或者环境影响评价单位反映意见,详细的公众意见调查表将随后发放,希望广大群众积极参与,提倡反映人提供真实姓名、联系电话,以示负责。
3、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名称:河北冀雅电子有限公司
联系人:徐虹砚
联系电话:13284437600
评价单位:北京中安质环技术评价中心有限公司
地 址:北京市朝阳区东三环南路58号富顿中心A座22层
联系人:王刚
联系方式:010-58673505
建设单位和环评单位将对反映的意见认真核实、对待,对良好建议我们将积极采纳,并贯穿于整个建设过程中。公示时间为2011年 12月29日 至2012年1月7日共10个工作日,恳请公众提出宝贵意见。
2011年12月29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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